近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国足球协会联合发文,表彰全国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出色的城市,梅州市获得校园足球优秀宣传单位一等奖和联赛先进单位一等奖。并获得了冠军
奖牌。
2010-2011年度,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国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以逐步普及、注重实效原则,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定点学校小学组由 38间增至54间,初中组由 20 间增至27间。促使了更多的学校学生参与校园足球活动,推动了定点学校每天课后活动1 小时阳光体育工作的开展。
今年7月份,以兴宁实验学校队员为主的初中组代表梅州市参加在青岛市举办的全国校园足球活动夏令营,取得小学甲组足球赛冠军奖牌、初中组第三名,张可光等3位足球指导员被评为 “优秀指导员”,谢文能等5 位学生被选入“希望之星”,代表队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等13 个奖项,得到全国校足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并鼓励他们再接再厉。